《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》6月1日起正式施行,這標志著對食品添加劑將推行生產許可證管理,生產者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后才能從事食品添加劑的生產。
目前作為化工品的食品添加劑存在試生產、試銷售的環節,而《規定》實施后,食品添加劑生產過程將不允許試生產、試銷售。生產者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后,才能從事食品添加劑的生產。
此外,食品添加劑應當有標簽、說明書,全面標注成分,并在標簽上載明“食品添加劑”字樣,以突出保障使用者的知情權。有使用禁忌與安全注意事項的食品添加劑,還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。
責任編輯:范世玲